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4-08-13 17:51:14 阅读量:
庭后,王锦春向记者表示,院领导办案是一种贴近社会、亲近民众,具有亲和力的司法方式。院领导通过亲自办案,有利于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审判工作动态,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提升审判绩效。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院将继续推行院领导亲自办案制度,使领导办案成为一种常态。该院还明确规定了院领导年均办案的类型和比例,要求参与办案的院领导不能走形式、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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