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检察院弘扬模范精神 传递正能量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7-21 09:20:11 阅读量:

 

——陕西省太白县检察院情景剧《生命之火》喜获奖
 
“情景剧《生命之火》对全国“模范检察官”刘宝奇先进事迹的再现,让我感动,让我震撼,感谢表演者们的精彩表演!”大赛评委陕西省文联领导在对宝鸡市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首届曲艺作品表演大赛作品进行点评讲话时,对陕西省太白县检察院表演的情景剧《生命之火》给予特别评价。
7月19日,该院自编自导自演的小品情景剧《生命之火》在宝鸡市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首届曲艺作品表演大赛中荣获二等奖,该院并获得本次大赛的组织奖。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陕西省太白县检察院强化教育,严格管理,该院教育引导干警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进一步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过硬”队伍。该院积极强化措施,加强对先进模范事迹的学习教育,开展“学先进、做先进,执法为民,做人民检察官”活动,以先进事迹激励干警、鼓舞干警,强化思想教育引领,加强党性修养和检察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执法为民,做人民公仆。
今年7月,宝鸡市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曲艺作品表演大赛,太白县检察院紧紧围绕“践行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心部署,自创节目,组织全院干警加紧排练,使先进事迹入脑入心,深入展现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感悟,充分展示检察人员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服务群众、爱岗敬业、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再现检察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社会形象,以此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努力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该院自创《生命之火》,由该院青年干警构思、创作, 再现了全国“模范检察官”陕西省检察院公诉处干警刘宝奇同志的先进事迹。全体干警以细腻的人物感情、惟妙惟肖的动作、发人深省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了在场观众,赢得了热烈的掌声。 
“通过自己亲身参与对刘宝奇同志先进事迹的再现表演,使自己对刘宝奇同志的恪守信念、清正廉洁、一心为民、忘我工作,始终如一践行执法为民根本宗旨的精神有了更深的体会,他的精神永远印在我们的心头,激励着我们,更加努力工作,爱岗敬业,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执法为民,争创一流。”在接受宝鸡市电视台现场采访时,太白县检察院干警诚挚地对记者说。
“刘宝奇同志先进事迹的再现表演,让我接受到一次心灵的洗礼,一定要践行检察宗旨,情系人民,为民执法。”观看表演的其他县院干警们也深受感动,激动地说。
 
 
(陕西省太白县检察院    袁延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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