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调研】石泉县人大: 关于未成年人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0-20 14:08:25 阅读量:

2026年10月上旬,按照石泉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体来看,石泉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一法一办法”以及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恪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立足石泉工作实际,持续打造“3456”全链条关爱模式和“金盾护苗”工作品牌,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备较好工作基础,积累了有益工作经验,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在工作机制方面。县级建立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7个成员单位及各镇分管负责人定期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搭建县、镇、村(社区)三级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架构,各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各村(社区)组建由网格员、妇联主席、儿童主任等人员构成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常态化开展摸排走访、动态监测、帮扶救助工作。今年以来,累计筹措关爱帮扶资金8.3万元,救助困境家庭70余户。

在阵地平台方面。依托妇女儿童维权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庇护中心、“泉润未检”线上平台、“12348”维权绿色通道,搭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家长学校146个,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建成家庭教育实践中心6处、亲子阅读体验中心1处、家风家教主题公园暨家庭教育实践点1处。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妇女儿童之家等阵地,组织开展公益托管、兴趣课堂、安全教育、心理疏导等各类活动。今年以来,入户走访留守困境儿童5181人次,开展各类活动428场次;为9名孤儿、5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61.81万元;开展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活动20场次,服务未成年人710人次。

在队伍建设方面。组建“泉心聚力”未成年人保护宣讲团,深入学校、村(社区)、家庭开展法治宣讲和家庭教育指导。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宣讲100余场次,覆盖师生及家长6000余人次。建成县级“护苗”工作站1个、镇级“护苗”工作站12个、学校“护苗”工作室18个,组建“护苗”义警队伍2支共18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校园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作用,开展女童保护、防性侵、防校园欺凌、法治进校园等活动近200场次,覆盖师生2.8万余人次。组建“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伍,招募志愿者1075人,开设寒暑期托管班50余场次,服务家长、儿童近5000人次。

在六大保护方面。家庭保护上,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3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送课进社区活动20余场次。学校保护上,落实772名在校留守儿童与教师结对关爱,邀请省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开展巡回宣讲18场次。社会保护上,排查整改校园周边环境风险隐患125处,化解涉校矛盾纠纷13起,推动宾馆、医疗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并上墙公示。网络保护上,监测线上经营者51户次、公众号69户次,排查广告130余条,立案查处网络违法广告案件9起;监测涉未成年人网络信息75条,预警交办4条。政府保护上,累计拨付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困难学生资助、妇幼健康项目等经费403.83万元。司法保护上,排查发现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68名、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52名;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3人、审查起诉案件4件4人;落实通知法律援助4次、社会调查1次、心理疏导5次;对3名未成年人依法进行犯罪记录封存。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宣传发展不均衡,对责任的认知仍有盲区。城区普法宣传成效优于农村地区,针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涉罪风险儿童家庭的“一法一办法”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大。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对自身承担的法定义务认识不到位,对强制报告9类情形、入职查询、禁止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规定掌握不够精准。部分责任单位普法宣传工作存在“停留在口头上、写在纸张上、拍在手机上、放在宣传栏上”的现象,普法成效没有真正入脑入心。

(二)基层基础较为薄弱,专业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各镇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各村(社区)建有儿童之家,但多数站点属于综合性服务阵地,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日常入户走访、信息摸排工作时常与其他中心工作相混淆,专业化水平不足。在留守、流动、困境、单亲、待业、涉罪风险“六类儿童”较为集中的区域,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力量的力度不足,基层虽然实现“有人管”,但“专业管”的能力仍然欠缺。

(三)家庭监护责任存在缺位,干预处置手段较为有限。留守、单亲、涉罪风险儿童监护缺位问题较为突出,隔代监护大多只侧重保障未成年人物质生活,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情绪、行为习惯、心理变化关注不足。部分家庭在父母离婚后,出现未成年人失管失教、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部分未成年人长期沉迷手机网络,风险隐患较高。针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家长,督促约束手段有限。

(四)重点领域监管不够严格,联动机制运行不够顺畅。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网络空间净化、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仍需持续整治。强制报告制度向教育、托育、福利、医疗、住宿经营五大机构以及基层组织延伸落地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对9类强制报告情形心存侥幸。“每案必查”倒查机制落实不到位,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相关人员追责力度不足,强制报告尚未完全转化为刚性法定义务。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家庭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线索移送、联合巡查、案件会商尚未形成常态化。对监护缺位、监护不当问题的干预处置不够及时。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发挥还不充分,“3456”关爱机制与“六大保护”尚未实现整体发力、协同联动。

(五)依法惩处力度偏弱,心理健康服务仍需夯实。对宾馆、酒店、酒吧、KTV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烟酒经营主体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弱,行业“黑名单”制度运用不充分,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较少,行刑衔接、分级处罚的震慑作用未能充分彰显。全县11个镇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各学校配备心理辅导室,但心理辅导资源分布不均衡,专业心理服务力量短缺,部分阵地未能实现有效运转,针对重点群体的心理干预疏导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学生沉迷手机、受网络不良信息侵扰等问题监管处置难度较大。

三、意见建议

(一)压实普法责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一法一办法”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充分用好“泉心聚力”宣讲团、法治副校长、儿童主任等工作力量,推动法律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行业。聚焦留守、流动、困境、单亲家庭以及涉罪风险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后待业在家未成年人的监护家庭开展精准普法;督促教育、托育、福利、医疗、住宿经营五大机构从业人员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制度规定。持续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强化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精准度与实际效果,增强家长监护责任意识,凝聚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共识,实现普法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动专业服务下沉一线。建强做实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儿童之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强化儿童主任、网格员业务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形式,引进专业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为“六类未成年人”集中区域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专业化服务,推动基层实现问题发现及时、强制报告及时、信息互通及时、责任落实及时、困难帮扶及时。

(三)强化家庭监护,健全完善干预处置工作链条。做实做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办好用好家长学校,引导外出务工家长切实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的监护人,依法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依规追究相应责任;积极探索与务工地社区、企业开展协作联动,督促异地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发挥县、镇两级“护苗”工作站职能,做实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前端干预。针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家庭,统筹妇联、教育、民政、公安、检察等多方力量开展监护能力评估和家庭教育指导,筑牢家庭保护第一道防线。

(四)严管重点领域,健全完善联动运行工作机制。推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常态化、网络空间治理规范化、营业场所监管标准化。全面落实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确保教育、托育、福利、医疗、住宿经营五大机构及基层组织从业人员熟知掌握强制报告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每案必查”倒查机制,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推动强制报告成为刚性法定义务。充分发挥县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分析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厘清各成员单位法定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构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定期通报的工作运行格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实现“六大保护”协同推进。

(五)严格依法惩处,筑牢未成年人心理安全防线。对宾馆、酒店、酒吧、KTV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烟酒经营门店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建立健全行业“黑名单”制度,落实分级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发挥“查处一家、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震慑作用。加快补齐镇、村心理服务短板,通过购买专业服务推动心理服务资源下沉。完善心理安全干预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困境、单亲、涉罪风险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郑先锋 张守卫)


编辑:侯宜均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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