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三个双向”机制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1-06 15:01:42 阅读量:

“不用打官司,不花诉讼费,就拿到法院的裁判文书,心里踏实多了!”在勉县人民法院,王某的父亲把赔偿款交到李某手中,双方拿着司法确认裁定书,语气里少了来时的忐忑。

这份“踏实”,要从一起孩童撞人的纠纷说起。

2026年9月,七岁男童王某在人行道上嬉戏时不慎撞倒路过的李某,李某受伤。王某父母第一时间将李某送医,但后续赔偿怎么谈、责任怎么分,双方心里都没底。社区调解员介入后,一边向李某说明监护人的赔偿诚意,一边向王某父母释明民法典关于监护人责任的规定。几轮沟通下来,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签了调解协议。

协议签了,李某的顾虑却没有完全放下:“万一对方反悔怎么办?不履行又怎么办?”

这恰恰是基层调解中最常见的“最后一公里”难题。调解协议本身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一旦反悔,之前费心费力促成的和解就可能归零,纠纷重新回到起点。社区调解员建议双方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给这份协议加上一道法律“安全锁”。

勉县法院收到申请后,迅速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对调解协议是否出于双方自愿、内容是否合法、事实是否真实逐项审查。审查符合条件后,法院及时出具民事裁定书。拿到裁定书的那一刻,王某父亲当庭将赔偿款交到李某手中,纠纷一次性了结,没有进入诉讼,也没有产生诉讼费用。

这起纠纷之所以能从社区调解一路顺畅走到司法确认、当场兑现,靠的不是某一个环节的单点发力,而是勉县法院“三个双向”机制在基层治理末梢的持续运转。

人员“双向派驻”,让调解一线始终有法官可问、有法律可依。人民调解组织入驻法院调解室,指导法官派驻镇综治中心,法官与调解员合署办公,把法律指导送到纠纷发生的第一现场。王某与李某的纠纷在社区阶段就能厘清监护责任、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背后正是驻镇指导法官通过个案指导、调解培训等方式持续输送给基层调解力量的法律支撑。

信息“双向互通”,让同类纠纷的法律要点和治理难点提前进入双方的视野。驻镇法官结合辖区纠纷态势,对人身损害、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基层高频纠纷进行成因梳理和风险提示;基层治理单位的意见建议则反向流回法院,推动委派调解流程和指导方式不断调整。孩童撞人这类纠纷标的未必大,却涉及监护责任、赔偿范围等基层调解员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平时“备过课”,调解时才能不跑偏。

案件“双向分流”,让适宜调解的纠纷走对路、接得上。对诉至法院的较小纠纷,法院引导当事人先走先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分流给驻庭调解员,审判团队跟进法律指导;对综治中心协调流转的案件,根据当事人属地和纠纷类型精准委派。调解成功后,司法确认程序及时跟进,调解成果由此获得强制执行力。王某与李某的纠纷,正是沿着“社区调解—司法确认”这条分流路径走完了全流程,调解没有白调,协议没有落空。

“三个双向”不是三套并行的做法,而是一条把人员、信息、案件串起来的解纷链条。“人在基层有指导,信息在两头有流转,案件在全程有承接。链条咬合得越紧,群众化解纠纷的成本就越低,一份调解协议从“纸上”落到“手上”的距离也就越短。”承办法官说道。(汤 琳、赵丽辉)


编辑:侯宜均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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