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参加第三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席会议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0-30 21:08:49 阅读量: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10月29日,第三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在郑州召开。本次会议是《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开展的首次环资审判协同交流会议,意义重大、针对性强。会议以“法典赋能·协同共治——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恢复性司法跨域协同机制构建”为主题,由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轮值主办,山西、陕西、河南三省高院及部分环境执法单位,渭南中院、运城中院、三门峡中院及金三角区域部分基层法院等多家单位参会。

会上,渭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宏军围绕恢复性司法跨域协同机制建设作主旨发言,结合渭南沿黄区域生态保护、黄河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实践,介绍了我院在跨域司法协作、生态环境修复、公益诉讼保护、特色品牌赋能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剖析当前恢复性司法落地中的难点堵点,提出务实工作建议。

在交流研讨环节,河南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代表围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现状、一线执法痛点与难点问题进行专题交流发言,深入分析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分享执法工作经验,为深化司法执法联动、构建全域协同治理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潼关、合阳法院参会代表立足一线办案实际,围绕修复标准统一、修复效果验收、跨区域执行协作、专家智库共享等重点问题交流经验、建言献策。

在本次会议上,联合发布了黄河金三角区域恢复性司法典型案例,以案例示范引领区域环资审判规范化发展,并举行了第四届联席会议轮值交接仪式。

自协作机制建立以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四地法院持续深化环资审判协同,合力守护黄河生态与文化根脉。下一步,渭南中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持续完善跨域司法协作模式,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作者| 别周玲

编辑| 李娟

责编| 雪云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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