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骑手、网约车司机注意!别被“合作协议”套路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0-26 16:48:41 阅读量:

风里来雨里去的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是城市运转不可缺少的新业态劳动者。很多平台会让从业者签署《合作协议》《承揽协议》,一口咬定双方只是合作关系,不负责社保、工伤赔付、欠薪赔偿。

这份协议,真的能免除平台用工责任吗?

举个例子

骑手小李在平台站点接单跑配送,平台统一配发工服头盔、设定上线排班、超时差评直接扣罚工资。入职时,平台让他签了一份合作协议,写明不存在劳动关系。

一次送餐途中,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平台以双方是合作关系为由拒绝承担工伤相关待遇。

小李真的只能自认倒霉吗?

首先,我们应该先分清“真合作”和“假用工”

自主决定接单、拒单时间,自己安排工作节奏,不受平台考勤管控,自负盈亏,这属于平等合作关系;

而由平台统一排班、考核奖惩、配发工装、强制上线,订单受平台调度,收入按月发放,受平台规则严格约束则属于劳动关系,可主张工伤、社保、经济补偿等。

重点避雷:平台诱导注册个体工商户、用“合作、承揽”名义规避用工责任,是典型的隐蔽用工套路,法院会穿透协议表面,审查真实用工关系。

新业态劳动者维权指南

1. 签约前仔细阅读全部条款,不要盲目一键勾选;

2. 保存全套证据:排班截图、订单记录、工资流水、站长聊天记录、工装工牌、培训通知、奖惩记录;

3. 发生事故、欠薪,优先和平台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4. 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起诉;遭遇交通事故,及时固定事故证据。

法官寄语

奔波值得被看见,劳动理应被尊重。平台经济的灵活,不能变成规避责任的借口。法院会依法守护好每一位奔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供稿: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作者:刘文玲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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