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法院一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来源:西安中院 时间:2026-10-20 17:32:35 阅读量:

2026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人民法院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其中,西安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的一起绿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纠纷案成功入选。

案例四: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中国某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等水电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运用“东方经验”重建绿色清洁能源项目信任基础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原告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某劳务公司)与被告中国某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某工程公司)签订《巴基斯坦某水电站劳务分包合同》,该工程是“一带一路”中巴经济走廊首个大型水电投资绿色基建项目。四川某劳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以现金形式向中国某工程公司支付了履约保证金93万元,并完成案涉工程施工,工程经验收合格已交付使用。中国某工程公司仅退还27万元保证金,剩余66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期限退还。四川某劳务公司遂于2024年2月向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中国某工程公司及其股东中国某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裁判结果】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中,经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发现双方合同约定明确,中国某工程公司对于未退还部分保证金的数额没有争议,仅因资金安排问题存在迟延,具有调解基础。同时,双方均表达了在绿色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上长期合作的意愿。经人民法院组织调解,中国某工程公司清偿了全部所欠款项,四川某劳务公司于2024年5月向法院申请撤诉,当事人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通过调解方式实质化解绿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纠纷的典型案例。案涉巴基斯坦水电站是“一带一路”首个大型水电投资绿色基建项目,获得“中巴经济走廊”项目十周年突出贡献奖。该项目将绿色理念贯彻始终,采用中国标准建设,建成后每年产生约32.06亿千瓦时的清洁电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绿色动力。本案双方作为践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走出去”中国企业,因承建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引发纠纷,人民法院充分运用调解这一“东方经验”,实质化解矛盾纠纷,重建继续开展项目合作的信任基础,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智慧。

下一步,西安法院将以此次案例入选为契机,深耕涉“一带一路”商事纠纷化解,不断创新纠纷化解方式、统一司法裁判尺度、优化涉外司法服务,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助力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西安中院)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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