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渭城检察 | 酒后驾车撞拒马,折返探看落法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09 09:41:32 阅读量:

“我刚才是不是撞了什么东西,应该没有人发现吧......”凌晨的马路边,孟某蹲在草地上,心里直打鼓,最终还是掉头折返现场查看。他没想到,民警早已布控多时。2026年8月5日,经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

2025年9月,赵某与刘某(另案处理)等人预谋以“仙人跳”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目标锁定同性恋群体。几人分工明确,刘某负责通过网络聊天约见被害人,赵某等人负责上门“抓包”索财。

2025年12月19日,孟某在某租车平台租了一辆轿车,当晚应朋友之约外出吃串喝酒。两三杯下肚,安全意识早就被抛到了脑后。次日凌晨,喝了不少酒的孟某驾车回家。行至途中,车辆猛地撞上路边的拒马,“嘭”的一声,后视镜应声脱落。他没敢停车,猛打方向盘继续前行。开出几百米后,内心的惶恐不安驱使他独自折返现场,下车坐在路边草地上想看看情况。然而,撞击声早已惊动了附近执勤的民警,全程布控后,孟某因形迹可疑被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7.94mg/100ml。

2025年8月27日,渭城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张某、王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6月15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渭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于7月8日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孟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酒驾底线绝不能触碰,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视觉、判断力、反应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漠视生命、漠视法律的危险行为,无论白天黑夜、路途远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必须牢记于心。肇事逃逸只会罪加一等,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车辆、人员、财产损失大小,驾驶人都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求助、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交警处置。逃逸从来不是退路,而是加重处罚的重罪行为,任何企图躲避执法、隐瞒违法事实的侥幸心理,最终都会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作者:李相媚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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