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企业涉税行政诉讼案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7-10 09:42:24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司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与指引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三原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某企业诉某税务部门税务行政纠纷一案。该案系企业不服税务部门作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及行政复议决定书提起的行政诉讼,被诉税务部门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组织多名一线执法人员全程旁听庭审,实现“审理一案、规范一片、教育一批”的法治效果。

 

本案中,原告某企业因对被告税务部门作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的涉税事实、处理依据存在异议,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后,该企业仍不服,遂向三原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涉案税务事项通知书及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庭审各项程序,有序推进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等环节。庭审中,被诉税务部门行政负责人主动履职、积极应诉,全程参与庭审全过程,直面行政争议焦点,就涉案税务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执法程序以及复议审查流程等核心问题,逐一进行清晰陈述、充分答辩,并针对原告的诉讼主张有理有据回应,充分展现了税务机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带头依法行政的法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为深化以案促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本次庭审期间,被诉税务部门专门组织系统内一线税务稽查、税费征管、法制审核等执法人员全程旁听庭审。旁听人员沉浸式参与庭审全过程,直观了解涉税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清晰掌握税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复议审查中的法定要求和常见风险点,精准感知司法监督视角下行政执法工作的短板与不足,有效打通了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衔接通道。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抓手,是检验行政执法质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载体。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行政审判理念,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推进行政案件公开审理、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案后法治宣讲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规范行政执法、化解行政争议、引领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

下一步,三原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常态化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工作机制,精准发挥司法监督指引效能,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流程、提升执法能力。同时,持续畅通企业权利救济渠道,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高效实质性化解涉税行政争议,以高质量行政审判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张 瑶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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