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29 09:55:22 阅读量:
“陈法官,太感谢你了!为了我这事儿,你们跑前跑后的……”在旬阳法院双河法庭辖区的一家商品店里,店主小王紧紧握着陈法官的手,激动得眼眶泛红。这起跨越了八年的赊账纠纷,终于在法官的耐心奔走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时间拨回2018年,小刘在小王经营的小店里频繁购买日常用品。小王为人仗义,一直秉持着“真诚待客才能做好生意”的念头。加上两人同住一个社区,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小王便同意了小刘赊账的请求。每次小刘来拿东西,小王只是在账本上记一笔。“都是街坊邻居的,谁还没个手头紧的时候?她肯定会给还的。”小王心里这么想着,对小刘毫无防备。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账本上的数字越积越多,小刘却绝口不提还钱的事。每次小王委婉地追要欠款,小刘总是面露难色,以“最近没钱,下次一定给”搪塞过去。小王碍于邻里情面,也不好意思逼得太紧。谁知一年后,小刘的电话突然打不通了。小王心里犯了嘀咕,赶紧去小刘家中寻找,敲门却无人应答。找邻居一问才傻了眼:小刘的房子是租的,租期早就到了,人早已搬走,不知去向。
这一下,小王慌了。手里只有一个记满赊账明细的旧账本,连对方的身份信息都没有。此后几年,小王只要一有空就四处打听,经过多方辗转,直到2026年初才勉强拼凑出小刘的基本信息。2026年4月,小王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双河法庭提起诉讼。
看着小王那本泛黄的账本和焦急的神情,承办法官暗下决心,绝不能让老百姓的血汗钱因为“找不到人”就打了水漂。利用下乡走访的机会,承办法官多次驱车前往小刘户籍所在的村委会打听,村干部不清楚就走访村里上了年纪的老人。经过几番周折,终于从一位村民那儿要到了小刘现在使用的新联系方式。
电话刚打通时,小刘抵抗情绪强烈,不仅不承认这笔欠款,还急着要挂电话。承办法官没有气馁,像拉家常一样,耐心地给小刘讲道理。她从做人要讲诚信说起,又细细讲述了小王这些年为了讨这笔债四处奔波、吃闭门羹的不易。“人家当初是因为信任你、体谅你才让你赊账,这份情分咱们不能忘,欠债还钱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做人的良心。”语重心长的一番话,戳中了小刘的软肋。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小刘承认了欠款事实,并承诺会分期偿还小王的欠款。
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小王悬了八年的心终于落了地。法官不忘叮嘱小王:“做生意诚信、好心是对的,但是以后也要多留意,该留的身份信息一定要留好,可不能再吃这种哑巴亏了。”小王连连点头。
赊账借款,务必留痕。
在日常经营或生活中,遇到亲友、街坊赊账或借款,切忌仅凭“口头约定”或“刷脸”。务必留存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照片,并要求对方亲笔书写欠条,写明欠款金额、事由、日期及还款时间,从源头防范风险。
莫让权利“过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遇对方拖欠不还,应及时催讨并保留催讨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或在时效内提起诉讼,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诚信是金,法律兜底。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遇到纠纷时,法庭不仅是定分止争的场所,更是维护社会诚信的坚强后盾。遇到“老赖”或失联债务人,请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切莫采取过激行为。
作者:陈远航
编辑:侯宜均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