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 “VIP会员服务拆单倒卖”也侵权?这场进企业的巡回庭审讲透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22 09:28:29 阅读量:

“现在开庭!”4月20日下午,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 西安碑林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再次走进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勇敲响了“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第一锤!

此次巡回庭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某视频平台诉某网络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件核心为被告低价售卖、拆分来自某网络购物平台会员服务中的涉及原告某视频平台的年度黄金会员。公安碑林分局、环大管委会以及街区内数十名科创企业代表、电商从业者旁听了此次庭审。

拆分倒卖VIP会员权益赚差价

是否构成侵权?

 

原告某视频平台,其年度黄金会员服务是核心盈利产品之一。被告某网络科技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采购并拆分某网络购物平台会员权益中的该视频平台年度黄金会员,随后低价出售给不特定消费者。

 

原告某视频平台认为,某网络科技公司的行为破坏了其会员定价体系和销售策略,分流会员、减损其收入,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10万元。

 

庭审中,被告某网络科技公司辩称其主营旅游票务服务,与原告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涉案行为仅是对既有会员权益的处分,属于市场流通环节的一部分,且已主动停止相关行为,情节轻微、危害小,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现场

三大争议焦点激烈交锋

 

合议庭认真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围绕“被告公司在其公众号销售某视频平台黄金会员年卡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公司主张其构成合法来源是否成立”“若侵权行为成立,责任如何承担”三大争议焦点充分展开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审理中,鉴于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合议庭依法给予双方调解期限。

 

“以前觉得知识产权是‘互联网大厂的事’,今天才知道,我们日常经营中的会员倒卖、拆单转售,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这场庭审太及时了!”一位电商创业者现场感慨。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张勇向旁听人员释法明理:“明知是‘仅限本人使用’的会员服务,还进行收购、拆分、转卖,这就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让知识产权保护

融入基层治理肌理

 

栉风沐雨,步履坚实。自2023年以来,碑林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已持续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高校”数十场审判活动,将一起起典型案例的庭审现场“搬”到了群众“家门口”,打通了知识产权普法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碑林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将继续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耕基层、贴近一线,精准对接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编辑:贾珮椄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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