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 | 信用修复显温情,一纸证明解民忧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9-09 09:39:20 阅读量:

 


 

近日,西安碑林法院受理了一起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诉李某行政强制执行案件,要求李某退还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8100元。

承办法官审查后,作出行政裁定书,准许强制执行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李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履行了裁定书中确定的义务。

案件本应到此画上句号,但意想不到的麻烦却悄然降临。

 

虽然李某已经履行了义务,但当他因生活需要前往银行申请贷款时,被银行方面告知:因其有被行政处罚的记录,信用贷款审批无法通过。

李某感到既困惑又无助

“案子都结了,钱也交了,为什么还影响我贷款?”

 

面对贷款困境,李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向作出裁定书的承办法官武清反映了这一情况,说明行政处罚对其生活造成的实际困难。

收到李某的反映后,武清迅速对接执行案件承办人李杨,仔细核实案件履行情况,确认李某已完全履行法定义务后,为解决李某的实际困难,首次在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中探索自然人信用修复机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和《结案通知书》,证明其义务已履行完毕,从根源上消除行政处罚对李某信用的影响。

 

拿到《信用修复证明》和《结案通知书》的李某如释重负。

 


 

这一纸《信用修复证明》,不仅是简单的文书,更是碑林法院司法为民的创新体现。它展示了碑林法院不仅关注案件的执行,更关注案件结束后对当事人生活的实际影响。通过信用修复机制,碑林法院帮助像李某这样已经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摆脱“信用污点”,恢复正常生活。

 


 

此次为李某解决信用修复问题,是碑林法院继向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后,首次在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中探索自然人信用修复机制的成功实践。下一步,碑林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提供正向激励和制度保障,充分调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积极性,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秦甜)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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