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7-22 09:12:30 阅读量:
“非常感谢你们!遇到事情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7月10日,在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黄某、林某两家的纷争终于按下了“终止键”,双方握手言和,邻里关系得以修复。
黄某与林某系上下楼邻居。因林某在楼上搭建阳光房,黄某心生不满,双方多次发生纠纷。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据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林某一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黄某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不服,先后向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提出行政复议申请3起。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承办人员受理3起案件后,详细审查了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材料,分析该案的争议焦点,认为该案调解更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承办人员会同公安机关通过疏导情绪、释法说理,经过多次反复沟通,黄某与林某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黄某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案结事了。
“法律不应只有刚性,更要有化解矛盾的弹性。”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不断加大行政争议调解力度,将调解优先的原则贯穿于接待、立案受理、审理的各个环节,把调解提前介入作为办理复议案件的必经程序,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最大程度降低解决行政争议成本,努力提升行政复议质效。(通讯员:卢 叶、邓 妙)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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