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天上不会掉馅饼!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7-22 09:08:29 阅读量:

李小姐在社交软件上结识了一位“神秘又多金”的律师王先生,两人相谈甚欢,本以为是遇上了人生知己,谁知道一场精心筹备的骗局正在悄然展开。

王先生称自己曾是公职人员,因工伤落下了肢体残疾,之后成功转型成为“律师”。为了获取李小姐的信任,王先生还伪造了相关任职公示等方式证明自己的身份。

李小姐认为王先生的经历仿佛是一部励志大片的男主角,而在茫茫人海中相识,不就是命运特意安排的一场奇妙邂逅吗?

在此背景下,王先生热情地邀请李小姐来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并承诺将李小姐的儿子转学至更好的学校,还能为李小姐办理事业编制工作,外加无偿赠送房屋一套。这样的诱惑,谁能抵挡得住呢?

李小姐信以为真,好像看见幸福的日子正在朝她招手。在之后的日子里,王先生伪造了在编人员资格审查表、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及赠予协议等材料,并以“办事”需要资金为由,要求李小姐提供资金支持,在“大事”面前,李小姐不假思索地通过银行及微信向王先生陆续转账7.9万余元。

沉浸在王先生编织的“美好未来”之中,李小姐浑然不知愿望即将落空。王先生拿着李小姐的钱大肆挥霍,买了一辆小轿车登记在其姐名下,由妻子日常使用。剩下的钱,也被他用于生活开销。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小姐渐渐发觉事情不对劲,转学事宜没有动静、事业编制没有着落、房屋赠与更是没有踪影,美梦像泡沫一般瞬间破灭。一番思索后,李小姐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查明,王先生系先天残疾人,未担任过公职,也并无房产和办理转学及事业编制的能力,这一切只是一场骗局。而在这之前,王先生因犯诈骗罪被其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因其身体原因,无生活自理能力,故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谎称替人办事的方式多次骗取李小姐钱财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诈骗罪。

鉴于王先生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且在本案侦查期间,王先生退赔了李小姐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与前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又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七千元。

【法官有话说】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石景云: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在网络上结识朋友时,要擦亮双眼,不要轻易被别人的花言巧语和虚假人设所迷惑。李小姐的遭遇告诉我们,网络交友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仔细核实对方的身份,通过正规的渠道去了解相关信息,避免陷入骗局。

同时,我们也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些看似美好的承诺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陷阱。在遇到涉及金钱和重要利益的事情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被一时的利益冲昏了头脑,因为真正的感情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靠金钱和物质来维系的。


供稿:西安长安法院

作者:林升春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栏目协办:法制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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