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5-09 17:37:09 阅读量:
西安鄠邑法院家事审判庭内,70岁的王秀兰老人颤抖着双手接过孩子们递过来的赡养费,一场赡养纠纷尘埃落定。
王秀兰和她的老伴共有三个子女。丈夫因病去世后,王秀兰也因年岁增长患上了多种慢性疾病。前不久,王秀兰在与长子共同生活中,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长子拒绝继续承担赡养费用,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将三个子女起诉到法院。
“吴法官,你一定要为我主持公道啊,我和老伴这么辛苦把三个孩子拉扯大,我老伴刚去世,没想到孩子们就开始不管我了。”
法庭上,王秀兰情绪十分激动,边哭边要求法院尽快给自己处理。
不过,面对母亲的起诉,三个儿女却有不同的看法。
大儿子:谁说我不想管,主要是我爸去世后,我妈的情绪一直都不好,经常因为小事和我闹矛盾,上次她一气之下,就从家里搬出去了。我现在上有老下有小,也要赚钱养家啊,工作忙得很。她有啥可以好好跟我说嘛,现在直接就把我们告到法院来了,这咋能不让人生气呢。
二儿子:我妈现在在我那住着呢,她身体不好,看病、买药这些都需要钱,她要求的赡养费,我没有意见,法院判多少我就给多少。
小女儿:我嫁的远,平常回来一趟也不容易,还得靠我两个哥平常在生活中多照顾我妈一点,我也愿意在赡养费上多付出一点。
意识到症结主要在大儿子这里后,吴燕维语重心长的劝说道,“百善孝为先,母亲辛苦的十月怀胎,又用半生守护子女成长,子女应当以行动回报母亲的养育之恩。况且,赡养老人是我们法律规定的义务,拒不赡养老人、遗弃老人将承担法律责任。”“你们之前可能因为生活琐事产生了一些矛盾和误解,但‘母子哪有隔夜仇’,回去后将误解好好说开。我们也都有子女,都会有老的那一天,也要以身作则给子女做好示范,你说是不是......”
听完法官的耐心劝导,大儿子低着头沉默了很久后说道,“法官,你判吧,我愿意给赡养费。”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三位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700元。(文中当事人名字均系化名)
法官寄语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恰逢母亲节前夕,法官在此温馨寄语:百善孝为先,孝敬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老人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赡养费也不只是金钱的给付,更是亲情的延续。希望每位子女都能心怀感恩,自觉履行赡养义务,成为父母老去时的温暖依靠,也成为自己子女的榜样!
作者| 丛雅晨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