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5-08 09:36:20 阅读量:
执行担保是沟通、连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推动案件履行到位的重要司法手段。2025年4月底,通过积极释明双方当事人,引入执行担保,大荔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本系朋友关系,双方曾因生意周转有借贷往来,但因投资失败,被执行人王某欠下数笔债务,四五个案件先后进入执行程序。在杨某的申请强制执行其8万元借款后,尽管王某已尽其所能,但一次性清偿仍然困难。作为朋友,杨某也不愿对王某采取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强制措施,却也担心自己的借款打了水漂。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主动向双方释明“执行担保”的做法,告知双方在被执行人暂时缺乏一次性履行能力但具备担保条件时,可通过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财产或第三方保证人,双方达成和解,从而为被执行人争取到筹措资金的缓冲期,同时也使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听了法官的耐心解释,双方均对本案采取“执行担保”方式处理表示认可,王某积极筹措了部分资金先偿还杨某,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并由王某朋友提供执行担保。通过近半年的缓冲,近日,王某将本案全部案款偿还完毕,该案得到圆满处理。
作者:雷 凯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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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