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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熊孩子”未付款将手机带走后不慎丢失,神木法院:支付购买手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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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11 09:03:29
信息简介: 张某为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2021年11月,被告张某与朋友一起到原告李某处购买手机,在了解后,决定购买一部二手苹果手机和充电器一个,手机价格为3350元,充电器价格为120元,共计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