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购买限用农药将推行“实名制”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3-08-10 15:26:29 阅读量:

  (记者 张绚丽)记者从7月29—30日召开的全市农业局长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为共同搞好我市农药经营秩序,保障广大群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后我市限用农药将推行实名购买制。

  会议要求,今后,各县(市、区)农业局长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整顿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农药门店整顿,控制门店数量,下大力气解决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同时,做好农药经营户的培训。各农药经营单位要设置高毒农药存放专柜,由专人负责销售,销售限用农药产品时,一定要遵守农药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向购买者正确说明使用用途,禁止在蔬菜、果树上推荐使用。严格遵守农药产品销售记录规定,如实做好产品销售档案记录。要求农药使用者如实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使用作物等。对非限用农药的销售也必须向购买者正确说明使用技术及农药残效安全间隔期,做好产品销售档案。

  据了解,会后,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把农药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法行为将加大曝光力度,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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