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引发赡养纠纷 法官调解七旬老人主动撤诉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07-12 11:03:55 阅读量:

西部网讯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开始当天,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法院成功审结一起赡养纠纷,中华民族历年来尊老、敬老的美德得到了弘扬。

铜川市食品加工公司退休职工李志杰共生育了四个子女,今年已是七十一岁高龄了,本应儿孙绕膝安享天伦的李志杰老人,竟因四子女对其未履行赡养义务、未在经济上帮助他而将子女告上了法庭。

原来,早在十几年前老人与现任妻子童俊霞结婚后,四子女便因各种家庭纠纷与父亲发生矛盾,家庭关系和亲情遭到了破坏。现在,老人认为子女四人在精神上和经济上均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希望法院能够判决四子女承担赡养责任。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本着“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挽救一个家庭”的原则,为了防止加深家庭矛盾,认为只有通过调解才是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过了解,老人每月有数千元的退休工资,享受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还拥有自己的住房,而子女四人均经济困难,有的下岗在家、有的身患疾病、有的夫妻离异,都没有稳定的住所和经济来源。

承办法官情理并重,充分阐明无论从社会伦理道德上,还是从法律上来说赡养父母是每个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子女对父亲照顾不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也劝说老人要体谅子女在经济方面的难处。

经过数次调解,老人最终同意不向子女们索要赡养费,而子女也表示虽然自己经济拮据,但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使父亲晚年生活幸福。7月1日,老人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书。被告在拿到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书时,感动地说,感谢法院对案件所付出的艰辛努力,才使得他们与父亲之间重拾亲情。 (通讯员 王毅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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