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4300万惠及困难群众

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13-06-10 14:49:39 阅读量:

  6月 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退役士兵安置及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信息。
 
  会上介绍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目前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 7.5万户 18.9万人,月发放保障金 2450万元;城市低保对象 3.23万户 6.5万人,月发放保障金 1878.5万元。每月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达 4328.5万元,25.4万名低保对象直接受益。城乡低保为保障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会上通报了城乡低保的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和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会上还介绍了市民政局与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宝鸡市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明确了乡镇、县区的责任人,约束了低保经办人的工作行为,这在全省尚属首家。发布会重点介绍了 6月 1日起实施的《宝鸡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市民政局负责人就救助范围、服务方式、救助方式标准及申请救助所需的材料等进行了讲解。会上也介绍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教育培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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