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宝鸡新闻网 时间:2013-06-26 09:02:42 阅读量:
近日,宝鸡市岐山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该县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视察组在县政协副主席张慎立带领下,实际深入到县周原博物馆、周三王殿、县博物馆、周公庙管理处等文博单位,实地查看了各文博单位内硬件、软件设施建设、物防技防设施、馆藏文物的陈列展览,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全县重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集中调研。汇报会上,视察组对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视察组认为,近年来,该县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使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县上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了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当中,强化文物法规宣传,落实责任,确保文物安全,多策并举,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执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在深入细致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视察组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岐山县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将宣传阵地逐步延伸到村组,全面增强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二是加大国家、省、市的项目争取力度,全面改善文博单位基础建设及物防技防设施条件。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市场机制,对本县文物开发进行初步的探索和尝试,使全县的文物优势得到全面展示和利用。四是进一步规范文物馆藏市场,建立符合全县文物事业发展实际的民间收藏管理机制,确保规范、有序发展。同时,加大文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文物遗存的安全。
据了解,岐山县是我省文物大县之一,被誉为“青铜器之乡” 。据县有关部门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全县共有各类文物遗存50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全县共有5个文博单位,100多名管理人员。馆藏文物方面,共有各类馆藏文物10172件(组)、有等级文物929件,其中一级文物23件,二级文物78件,三级文物828件,有着得天独厚的文物开发利用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