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月扶助金大幅提高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3-05-26 08:34:18 阅读量:

  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局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室于5月22日转发了市人口计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工作的意见》,就做好60周岁以上失 独家庭夫妇提高扶助标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的发放等工作作出安排,明确提出:从2012年10月1日起,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在现在每 人每月补助140元的基础上,农村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80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1000元;对60周岁以下的失独家庭扶助标准仍按原特别扶助标准 和政策执行,在当年底前满60周岁的对象可享受全年失独家庭扶助金。

  《意见》还提出,要落实对失独家庭的一次性补助政策。补助对象和标 准是:对2012年10月1日后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存活子女,户籍在我市,且申请人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失独家庭,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城 镇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一次性补助金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一般以失独家庭为单位申请,原则上以失独家庭中的女方为申请人,如失独家庭离异或一方死 亡,则以子女抚养方为申请人,由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资金分担原则发放资金。对 2012年9月30日前独生子女死亡,目前仍未生育和抱养子女的失独家庭,同样按照农村家庭2万元,城镇家庭3万元的标准落实一次性补助政策,同时还要帮 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保障、医疗、养老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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